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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島吞象 著
明治34年1月
 

 

日本 - 高島斷易占例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占例48-井
  占清法二國爭據安南事由。本年三四月啟釁,至今未得和戰之訊,諸新聞紙所揭,皆由街談巷說,未足信憑,余因先筮清國,得井之大過。
  爻辭曰:「六四,井甃,無咎。」
 
 
斷曰:
  卦德為井養不窮,謂其井之大,而得其養者眾矣。以喻清國之大,物產豐饒,他邦皆願與貿易,受其潤澤。故已汲者去,未汲者來,其貿易之品物無盡,猶井水取之不竭也。
  但清國航海之術未精,不能由己自輸其物產,譬如井水不能自出,必待人汲之,而後能澤物。故今為安南事件,雖欲與法開戰,而終歸不戰者,亦如井水之不能自動,可知清國必不起戰也。
  萬一清國決計開戰,則於各國貿易,大有障礙。凡局外中立之國,必為之出面調停,曲意保護,就是以磚壘井,不使污濁之得入也。「井甃,無咎」,此之謂也。
  自井四至革四爻,為七年,今後七年,清國必有改革之變。由清國不善處變也。諺曰:「唇亡齒寒」,我國亦宜嚴整預備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