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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島吞象 著
明治34年1月
 

 

日本 - 高島斷易占例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占例25-无妄卦
  東京青山有一富商,自二三世來,分為本末兩家,末家常守勤儉,家業益昌;本家不善治產,遊惰相承,家業凋落。
  末家雖屢屢分金相助,如運雪填井,其消立盡。
  本家計窮,竊欲併吞末家之產,召喚末家主人相商曰:「汝家之所有,非汝家所自有也,曩時曾從我本家分而與之也。今本家困乏若此,安盍歸還之乎?汝其了此意乎?」
  末家主人驚愕,雖百方苦陳不聽。本家主人,以事不諧,將欲訟之官。末家主人,就余請占其吉凶。筮得無妄之履。
  爻辭曰︰「六二,不耕獲,不菑畬,則利有攸往。」
 
 
斷曰:
  上乾下震,乾為金,震為木,金為本家,木為末家,末家持木,以擊本家之金,末家必不勝,其理昭昭也。
  爻辭曰:「不耕獲,不菑畬。」耕者必獲,菑者必畬,常也。今曰耕而不獲,菑而不畬,雖為理之所無,往往為事之所或有。
  以君家數代勤儉,貯蓄財產,一旦拱手而償諸本家,固屬心之所不甘,故曰「無妄災也」。
  今既得此占,宜如其意而讓之,獨懷資金,另興一家。爻曰「則利有攸往」,君從此孜孜勉勵,當必再致繁昌也。
  末家主人,果從余言,舉財產讓之,另開一戶,勵精家業。未幾又獲興起。
  後果占如此,使疑者亦服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