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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島吞象 著
明治34年1月
 

 

日本 - 高島斷易占例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占例23-剝卦
  富商某來,請占氣運,筮得剝之晉。
  爻辭曰︰「六四,剝床以膚,凶。」
 
 
斷曰:
  下剝之為災,由遠及近,當其遠時,其為災小,猶可避也。及至切近,雖避難免。
  今占得四爻,四與上同卦,災已切近,曰「剝床以膚」,則剝及肌膚矣。推其災所來,知必足下同居中,具為切近相待之人。或祭祖祈神,期可免災,然恐亦難保矣,並宜速作避居之計。
  又云占象既凶,並須參觀容貌,如印堂有黑赤氣,或天庭有細赤筋現,必難免禍。今足下幸血色得宜,不露災形,避地或可免也。
  某氏聽之大驚,遂避居相州湯本,不料某夥友以販米卦北國,在大阪賭買米市,大遭耗剝。此夥友平素誠實,為某所親近,故以數萬金委託之,未嘗疑也。今遭此大耗,夥友忽復生奸計,瞞著主人,隱蔽資財,拼以一死,唯主人自命,向親族朋友,遍謝其罪。事出無奈,亦不復究問。
  《易》占之垂示昭彰,可不慎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