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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島吞象 著
明治34年1月
 

 

日本 - 高島斷易占例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占例29-坎
  明治三十年(1897),占我國與韓國交際,筮得坎之困。
  爻辭曰︰「六四,樽酒簋二,用缶,納約自牖,終無咎。」
 
 
斷曰:
  韓邦僻處東海,國小而弱,地當海道之要,為外交各國所窺伺。今見重險,國運至此,是險之又險者也。
  今占與我國交際,而得坎之四爻,按《周易鄭荀義》云,六四象大臣,出會諸侯,四承九五,天子大臣之象。「樽酒簋二」,主國饗之禮也。
  現今各國交際,皆屬在使臣,使臣燕饗亦禮之常,而唯「納約自牖」一言,頗有可疑。蓋燕饗之禮,獻之於筵,斷不納之自牖。四居外卦,或者韓君出避於外,而就食於使臣之館乎?「納約自牖」,蓋潛送食品之謂也。曰「終無咎」,謂一時雖遭其難,而終必復位。
  此年韓王果有出投俄國使館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