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島吞象 著
明治34年1月
日本 - 高島斷易占例
占例16-豫卦
明治二十八年(1895)四月九日,占我國與清國和議之談判,筮得豫之坤。
爻辭曰︰「由豫,大有得。勿疑,朋盍簪。」
斷曰:
此卦雷出地奮,有威武和樂之象。
今占四爻,爻辭曰「由豫,大有得」,蓋謂兩國和議,成後大得有為,豫順之休,由此來也。
又曰「勿疑,朋盍簪」,謂從此兩無猜疑,如唇依齒,並將合宇內友邦而同歡,猶簪之貫萬縷之髮而為一也。和議之成,可預決也。
四月十七日,果議和約成。
此卦《大象》曰:「先王以作樂崇德,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」曰「上帝」曰「祖考」者,即伊勢大廟以下歷代之皇靈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