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易經面面觀首頁

 

高島吞象 著
明治34年1月
 

 

日本 - 高島斷易占例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占例24-復卦
  明治二十二年(1889)六月,友人某來曰:有人欲購余地,約以相當之價,領收約定金若干。其先亦有人欲購此地,余未定約,今復過余,所約之價高於前購,於是余將致償金於前約之人,請其解約,但不知彼果肯允諾否?請為一筮。筮得復之震。
  爻辭曰︰「六四,中行獨復。」
 
 
斷曰:
  復者一陽來復之卦,有百事復舊之象。
故得此卦,旅行無音信者,突然還家;貸金澀滯者,忽而歸復;放蕩游惰者,能復其本心,皆復之象也。則知足下已約之地,亦無阻障,必可復返也。
  後果如此占。